陳彥霖死因研訊裁判官排除自殺選項 陪審團只能考慮死於意外或存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9/11 14:48

最後更新: 2020/09/12 00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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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彥霖死因研訊今早死因裁判官完成引導陪審團,陳母何姵誼今早亦到庭旁聽。(資料圖片)

15歲少女陳彥霖的屍體於去年9月22日被發現赤裸浮於將軍澳魔鬼山對開海面,死因裁判官今(11日)向陪審團作出裁決指引,指裁決須基於死因研訊的庭上證供,因此欠缺基礎讓陪審團裁定非法被殺或自殺。陪審團遂須裁定死者死於意外或死因存疑,而若裁定死於意外,須推斷出死者死時情況。

死者陳彥霖(15歲)案發時為調景嶺知專設計學院的青年學院學生,其屍體於去年9月22日被市民在將軍澳魔鬼山對開海面發現,當時屍體全裸浮於海面。其母何姵誼今天有到庭旁聽。

經過11天的死因研訊,死因裁判官今天向陪審團作出裁決指引,指陪審團作出裁決時,須考慮到庭上所有證供及決定是否要信納。

死因裁判官向陪審團提及裁決選項時,指考慮到案件備受公眾關注,因此特別說明裁決選項的標準。

死因裁判官指,本聆訊中存在3種相關裁決選項,首先為非法被殺,而這須達至毫無合理疑點,惟研訊中沒有證供顯示死者曾受過襲擊,死者生前沒有與人結仇或爭拗,死者亦不曾因為參加任何活動,而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,因此沒有證供基礎讓陪審團裁定死者非法被殺。

另一項裁決選項是死於自殺,死因裁判官指,雖然精神科專家何美怡指死者可能患有思覺失調,而死者或受此影響而自殺,但這與去年8月至9月期間的證供不相符,因此未能穩妥地將此選項交予陪審團選擇。

死因裁判官最終指,餘下選項為死於意外,而陪審團須衡量相對可能性後,推斷出死者進入水時的地點、時間及情況;若陪審團無法作出推斷,餘下的選擇便是死因存疑,惟死因裁判官提醒這是法庭所不希望的選項。

死因裁判官另考慮到案件特別,派發了問卷引導陪審團作事實裁斷,而問題主要有關去年9月19日的證供,包括死者當天曾否到知專上學、死者放學後曾否赤腳走到調景嶺地鐵站、當日傍晚曾否前往日出康城,以及死者當日是否出現思覺失調的徵狀。

死因裁判官作出指引後,陪審團遂退庭商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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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